为了帮助大家了解CNAS实验室认可受理条件、认可评价标准, 现给大家梳理一下几点关键的受理要求说明,适用于申请初次认可和扩大认可范围的CNAS检测/校准实验室。
1、认可申请书审查:
“实验室声明”页公章、签字齐全并符合要求; 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 申请认可的实验室名称符合规定。
申请的授权签字人资质与认可准则及其在相应领域应用说明和CNAS-CL01-G001的符合性,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工作背景支撑。 实验室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能力的填写符合CNAS-EL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及相应领域能力表述说明的要求,有相应检测/校准经历支撑。 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属性满足认可要求。 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的信息。 从事的内部校准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的符合性。 认可准则及其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适用时)填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法人营业执照应在其有效期内。即将过期的文件应在过期前补充新的有效文件。 依法需经批准方可经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对于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需提供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含承担实验室相关法律责任的声明和授权的内容及有效期。
现行有效版本。 与CNAS认可要求的符合性。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要求的证据; CNAS发布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各领域的应用说明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需要时,从事特定行业(如航空、电力、船舶、特种设备等)的无损检测实验室,应提交相关人员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明; 需要时,从事软件测试人员应提交软件测试技术专业培训合格资质或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明; 开展动物实验的实验室,应当取得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申请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认可的实验室需提供许可证。